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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漫屿营地醉狂杯"全国岸钓路亚锦标赛 北京朝阳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积分认证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CAA) 二、主办单位 北京蓝调庄园漫屿营地垂钓中心 三、承办单位 多吉飞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四、策划运营单位 中钓聚力(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冠名单位 北京蓝调庄园漫屿营地 武汉醉狂渔具有限公司 六、赞助单位 威海塔酷马渔具有限公司 鄱阳县塞客钓具有限责任公司 怒鱼 北京东旭渔具 七、支持媒体 CCTV5、CAA官网、CAA公众号、CAA抖音号、中钓聚力小程序、快乐垂钓频道、《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中国钓鱼》杂志及地方融媒体。 八、赛事类别 CAA路亚四类积分赛事,参赛运动员按有关文件规定获得相应技术等级分。 九、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72人。 十、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2日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蓝调庄园漫屿营地垂钓中心 十一、比赛项目 岸钓路亚尾数积分赛,有效鱼:鲈鱼。 十二、竞赛办法 1.运动员仅限于在钓位的分界线之内作钓。 2.钓位设置采用差额钓位。共分为六个区,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在六个区参加三场尾数积分赛,每场比赛80分钟。单场比赛进行15分钟后,运动员听从裁判长口令可自行换到本区无人的钓位作钓。 3.运动员中鱼后必须经裁判使用水印相机拍照并唱数确认后,放流入水方为一尾有效鱼。 4.比赛采用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三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尾数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比赛前30%名次的运动员获得中钓协(CAA)相应的运动员名次积分,其余运动员将获得参与分。 (一)本次比赛奖励前15名运动员: 第一名1500元奖金+醉狂s74h路亚竿一支(价值2000元)+证书+奖牌 第二名1000元奖金+醉狂s67ml路亚竿一支(价值1600元)+证书+奖牌 第三名500元奖金+醉狂s66m路亚竿一支(价值1500元)+证书+奖牌 第四到第八名200元奖金+怒鱼pe线一盘+证书 第九到十五名北京东旭渔具提供的软饵礼包一份+证书 (二)本次比赛前两名运动员获得参加全国岸钓路亚锦标赛总决赛的资格。 (三)每位参赛选手获得参赛纪念品一份,品种如下: 塔库玛提供的帽子一顶, sike塞客提供的鱼钩一包, 毛巾一条 (四)以上奖品及纪念品如有调整,按实际发放为准。 十四、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赛事服务费:300元/人。为保障参赛安全,建议参赛运动员优先办理钓鱼保,登录中钓会员小程序,通过首页"保险"按钮跳转至"钓鱼保"小程序,或通过微信搜索"钓鱼保"小程序完成投保。已投保钓鱼保者,每次比赛报名仅需缴纳赛事服务费即可;未投保钓鱼保者,报名时除赛事服务费外需另行缴纳钓鱼专属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人/天,由主办方统一投保。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其余交通、食宿费用由运动员自理。 (二)注册及报名缴费: 1.注册: 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中钓会员"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右下角"会员中心"进入到"中钓会员"页面,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输入包含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选择头像,经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2.报名及缴费:已注册"中钓会员"的运动员进入小程序主页面后,通过"赛事"按钮进入到赛事页面,选择"路亚",在赛事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参加的赛事,通过赛事的"报名"按钮按提示进行报名及缴费操作。 3.报名联系人: "中钓会员"报名事宜管理员: 李毅,联系电话:17710388898 本地报名联系人,张洋,18611502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1日16:00。 (三)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2026年7月12日7:00-8:00到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蓝调庄园漫屿营地垂钓中心报到。报到前需到"中钓会员"小程序中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到时需出示本人在"中钓会员"小程序中的二维码,并严格按如下程序:填写报名单---确认报名---扫**到。 十五、裁判员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由中钓协(CAA)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中钓协(CAA)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主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六、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全国岸钓路亚锦标赛仲裁委员会成员:肖骁,郝卫东,陈智 十七、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路亚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八、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竞赛日程安排 7:00-8:00运动员报道 8:00-8:30开幕式 8:45-13:45竞赛 14:00-15:00闭幕式 以上日程仅供参考,具体以活动现场为准。 违规处罚 参赛人员违规处罚分为: 1.警告 2.尾数赛制罚减3尾,重量赛制罚减3公斤,积分赛制加罚3分 3.取消比赛资格 4.上报中钓协(CAA)作追加处罚 一、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警告处罚。 (一)参赛人员在赛事活动中不听从组委会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指挥,不遵守各项赛事安排。 (二)未按要求使用路亚装备(路亚竿、渔轮、路亚饵)。竿长不得超过2.4米。只能使用拟饵,每个拟饵上只能挂1—3枚钩,每枚钩允许1—3个钩尖。禁止使用阿拉巴马钓组及双饵等(多拟饵组合型)拟饵。禁止使用串钩、飞蝇钓组。 (三)运动员进入赛场后自觉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拟饵的检查。独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和垂钓整个过程。 (四)比赛中只允许一竿入水,并全程手持在自己钓位上作钓。拟饵的落点超出了自己的垂钓区应及时收回。收回过程中如有渔获,渔获无效。 (五)越位遛鱼,影响了相邻参赛人员。 (六)有意锚鱼和挂鱼。 (七)未计量前,无论有无渔获参赛人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八)比赛成绩经本人认可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九)无论有无渔获必须计量,如果不进行计量,按弃权处理。 (十)比赛中大声喧哗,向水域内丢弃垃圾。比赛结束后钓位上有垃圾。 (十一)未经裁判同意,参赛人员擅自离开钓位。 (十二)赛事组委会发放服装及钓具,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十三)运动员比赛期间严禁使用手机、无线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用于参赛运动员彼此沟通、交流比赛信息或联系他人。 二、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处罚者,或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尾数赛制罚减3尾;重量赛制罚减3公斤;积分赛制加罚3分的处罚。 (一)渔获必须计量完毕或存放在渔护中,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二)中鱼后,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三)比赛中无效鱼入护。 (四)越位抄鱼。 三、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有打窝行为。 (二)比赛中渔获不计量。 (三)向鱼体内投放如石头、金属等物体。 (四)藏鱼、窜鱼(即将自己的渔获给予他人或接受他人渔获)。 (五)在赛事活动中有故意换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对钓具及拟饵规定且有渔获者。 (七)赛前及赛中过量饮用酒精或含酒精饮料,服用致兴奋、致幻的药品。 (八)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参赛人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情节严重者。 四、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钓协(CAA)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二)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三)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四)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的公正性,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五)参与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六)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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